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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清楚的糊涂账:战斗机的代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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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军机图

大跌眼镜:无从考证的“美标”和“俄标”

在国内军迷群体当中,长期以来一直有着一个无从考据的传说:苏联和美国本来在战斗机划代标准上是一致的,第一代战斗机都是超音速战斗机,第二代战斗机是具备两倍音速飞行能力的战斗机。到了第三代战斗机,分歧开始出现,苏联认为可变后掠翼战机是第三代战斗机的划代标准,但美国并不认同,直到高机动性战斗机出现才单独划分一代,因此出现了“美标三代”=“苏标四代”的问题。这个说法流传甚广,时至今日仍然不绝于耳,并且有很多人认为国内沿用的战斗机划代标准就是“老美标”。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事实是,这个标准根本无从考证。有一种说法是美国军方为了在国会向执掌财权的议员们争取资金拨款而将复杂的战斗机技战术特征简化为代际更替、以新一代战机带来的全新作战能力作为诱惑向议员们争取支持,但这一说法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目前所谓的“老美标”,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航空界有着“四大次时代战机”的说法,即F-22、“阵风”、“台风”和JAS-39(当然了现在来看F-22和其他三个完全不是一回事)。既然有了新一代,那就应该把前面几代也划分出来,因此将战斗机从迈入超音速时代的早期机型按照飞行速度1马赫、飞行速度2马赫并具有雷达和空空导弹、飞行速度2马赫且具有高度敏捷性和先进航电系统、次时代战机的四代划分法也就不胫而走了。但事实上,美国空军根本就没有颁布过类似的战斗机划代标准,而这个划代方式也并非美国人的专利、而是世界各国通用,所以将这个划代方式称为“美标”实在是欠妥。

图注:按照上世纪80年代的划代方式,“阵风”属于第四代战斗机,然而无论是按照“老美标”还是“新美标”它在划分上都差了半代

至于苏联人将可变后掠翼单独划分一代,这个可能是由于第二代战斗机的研发过程中苏联落后于美国(米格-23直到1967年才进行首次试飞,比性能持平的F-4晚了整整六年,而此时美国已经开始研制更新一代的F-14和F-15了),为了确保“面子”干脆就让可变后掠翼成为了第三代战斗机的划代标准、从而让米格-23成为名义上与F-15持平的“第三代”,而高度敏捷性和先进航电系统也米格-29和苏-27就顺延成为了第四代、比美军新型战斗机“领先一代”。不过苏联人在当时肯定也意想不到,这种“乌龙”导致的“乌龙”,日后竟然会对战斗机划代标准的制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现行的“美标”,是怎么来的?

历史上,美国确实有过一个较为详细的战斗机划代标准,但这个划代方式与国内传闻的“老美标”完全不是一回事。1990年,美国航空史学家理查德·哈利恩(Richard P. Hallion)首次在世界上提出了完善的战斗机划代概念。按照哈利恩的划代方式,截止到当时的战斗机划代标准如下:

图注:F-80战斗机

第一代战斗机为亚音速战机,特征是气动设计与末期活塞式战斗机差异不大、采用单发或双发、具有光学瞄具、平直翼设计、采用机械传动系统、有最基础的航电设计、飞行速度0.75到0.58马赫,典型机型Me262、F-80、米格-9等;第二代战斗机为跨音速战机,特征是具有第二代喷气式发动机、雷达瞄准器、后掠翼、可调安定面早期的液压控制系统、飞行速度0.9到1.05马赫,典型机型F-86、米格-15、“神秘”;第三代战斗机为早期的超音速战机,特征是后掠翼、全动尾翼、具有雷达瞄准器、早期的空空导弹、第四代喷气式发动机、早期的增稳技术、一些机型兼具空战和攻击能力,典型机型F-100、米格-19、“超神秘”;第四代战斗机为有限任务能力的超音速战斗机,特征是适合超音速飞行的气动设计、第四代喷气式发动机、具有雷达和火控系统、在作战中对超视距空空导弹有过度依赖、飞行速度2马赫,典型机型F-104、米格-21、“闪电”、“幻影”3;第五代战斗机为多用途超音速战斗机,特征是更加精准的超音速气动设计、多样化设计的翼型、第四到第五代喷气式发动机、具有增稳设计、武器系统兼有机炮和空空导弹、配有适合低空高速飞行的地形跟踪雷达、配有雷达和红外传感器以及火控系统、具有平视显示器、可挂载激光导航和瞄准吊舱、能使用多种不同类型的对空和对面武器、飞行速度1.4到2.5马赫,典型机型F-105、F-4、米格-23/27、苏-24、“美洲虎”、“幻影”F.1;第六代战斗机为多用途、高机动性超音速战机,特征是在第五代战斗机基础上改进了气动设计、雷达、感知能力,并具有高度灵活性的电传操纵系统、具有高度机动性、可执行多种类型的对空和对面任务、高推重比并满足70°以上攻角飞行能力、飞行速度1.8到2.5马赫,典型机型F-14、F-15、F-16、F/A-18、“幻影”2000、“狂风”、米格-29、苏-27。至于更先进的机型,他老人家根本连提都没提。

图注:“大家好,我是米格-21,请称呼我第四代战斗机!”

不难看出,哈利恩的划代标准与传闻中的“老美标”和目前的美式战斗机划代标准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两者的划代方式完全对不上号。那么,现在美式战斗机划代中的“四代半”和“五代机”又是怎么回事?2008年,美国空军官方刊物《空军》期刊刊登了由美国航空航天博物馆馆长的沃尔特·博伊恩撰写的题为《代沟》的文章,文中首次提出了美式的战斗机五代划分法:第一代为从平直翼向后掠翼、从离心式喷气发动机向轴流式喷气发动机过度期的机型,典型机型He280、Me262、“流星”;第二代为后掠翼、尽可能发挥发动机性能,典型机型F-86、米格-15/17;第三代为可发射空空导弹、具有更为完善的发动机,典型机型“世纪系列”、F-4、米格-21;第四代为具有先进的武器系统、发动机和航电系统的机型,典型机型F-15、F-16、F/A-18、苏-27、米格-29、“幻影”2000、“台风”;第五代为具有全面隐身设计、武器在机身内部挂载、具有有源相控阵雷达和模块化电子设备的机型,典型机型F-22、F-35;第六代为配用变循环发动机、可进行高超音速飞行和自适应外形的机型。此时,目前的美式战斗机划代标准已经初具雏形,但还不甚完善。

到2009年,《空军》期刊发布的题为《第六代战斗机》的文章中,又对战斗机的划代标准进行了修正:第一代为初期喷气式战斗机,典型机型F-80、Me262;第二代为采用后掠翼、具有雷达测距仪、可发射近距空空导弹的机型,典型机型F-86、米格-15;第三代为具有超音速飞行能力、配备脉冲雷达、具备超视距空战能力的机型,典型机型“世纪系列”、F-4、米格-17、米格-21;第四代为配备脉冲多普勒雷达、具备高度机动性、可发射上射/下射空空导弹的机型,典型机型F-15、F-16、“幻影”2000、米格-29;四代+为具有高度机动性、融合传感器设计、部分削减雷达反射面积的机型,典型机型“台风”、苏-30系列、F/A-18E、“阵风”;四代++为配备有源相控阵雷达、进一步削减雷达反射面积或采用主动干扰技术、部分机型可超音速巡航,典型机型苏-35、F-15SE;第五代战斗机为全面采用雷达隐身设计和武器内置设计、并具备高度灵敏性和全向感知能力、一体化的航电系统、全面或部分拥有超音速巡航能力的机型,典型机型F-22、F-35。至此,美式战斗机划代标准得以完全确立,目前所说的“五代机”“四代半”即为依照这一标准进行划分。

图注:这个“新美标”每一代的具体机型,肯定与某些人的概念有所出入

与中国划代标准最接近的,竟然是……

如前文所述,中国本来没有所谓的“战斗机划代”,而到了近些年来随着军事类媒体节目的热播和互联网提供了交流媒介渠道,久而久之军迷们也就误打误撞地约定俗成了一个“中式战斗机划代标准”,其中第一代和第二代与“苏标”相同,第三代和第四代则沿用“老美标”。随着“新美标”影响力的扩大,现在又出现了前两代用“老美标”、后三代用“新美标”的“新国标”。这种划分方式先不说是否具有科学性,从目前流传程度来说至少是。不过,既然美标和俄标的划代标准和“中标”都不相同,那么就没有哪个国家使用与“中标”接近的战斗机划代方式吗?

别说,还真有。2012年,澳大利亚空军空中力量发展中心发布了一个新的战斗机划代标准:第一代战斗机为亚音速、既无雷达也无自卫系统、攻击时只能使用无制导炸弹或火箭弹、配备没有加力燃烧室的发动机的机型,典型机型F-86、米格-15/17;第二代战斗机为具有对空雷达、可发射半主动雷达制导或红外制导空空导弹、配备雷达告警器、可超音速平飞的机型,典型机型F-104、F-5、米格-19、米格-21;第三代战斗机为具备多任务能力、可发射下视下射空空导弹、可发射超视距的半主动雷达制导空空导弹的机型,典型型号米格-23、F-4、“幻影”3;第四代战斗机为配有平视显示器、电传操纵系统的多用途机型,典型型号米格-29、苏-27、“幻影”2000、F-15、F-16;四代半战斗机为采用隐身技术和雷达吸波材料、具有矢量喷管、配装有源相控阵雷达并具有网络化作战能力的多用途机型,典型型号F/A-18E、F-15SG、“台风”、“阵风”、JAS-39;第五代战斗机为采用隐身设计、具有多元感知能力、可实现网络化作战的机型,典型型号F-22、F-35、苏-57、歼-20。可见,虽然在第一代战机的划代上有所不同,但这个划分标准还是很接近“新国标”的,因此也不能说约定俗成的“国标”战斗机划代方式没有科学性。

除了“主流”,还有“非主流”

2004年,Aerospaceweb网站提出了一个相当简单粗暴的划代标准。说它简单粗暴,是因为这个划代方式几乎完全是按照机型的服役年代而定的,考虑的技术共性非常少,以至于“鹞”式和米格-25这两种技术特征完全不同的机型都能划到第三代,而IDF和苏-33也能共享第四代战斗机这个头衔。由于这个划代标准过于笼统、缺乏科学性,同时Aerospaceweb也不是什么权威机构,因此目前国际上极少采用这种划代标准。除此之外,美国航空学家吉姆·温彻斯特也有自己的战斗机划代方式,他也将战斗机划为五代、在每一代的机型划分上与“新美标”基本相同,但采用了不同的技术特征判断方式。这些“非主流”的战斗机划代只是一些研究者为了研究方便而提出的说法,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图注:所以,把雅克-141划为第四代战斗机(按Aerospaceweb的划代方式)的战斗机划代,看看也就得了

所以,别再把歼-20称作“四代机”了

老实说,将一种战斗机按不同标准划分为第四代战斗机或第五代战斗机其实无关紧要,因为无论如何划代一种战斗机预想的使用环境和技术要求都决定了它的技战术特性。另一方面,即便是被划分到了不同的代际,由于服役时间上的重合性一种战斗机在一定时期内的主要对手也是基本确定的,因此在比较不同型号战斗机的作战能力时过度强调划代问题其实没什么用,毕竟战斗机的性能属于硬性指标而并非是由划代决定。如果非要按照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新美标”对我军历史上和正在使用中的战斗机进行划代,那划分应该是这样的:

第一代:米格-9、乌雅克-17

第二代:米格-15、米格-15比斯

第三代:歼-5、歼-6、歼-7、歼-8

第四代:歼-10/歼-10A、苏-27SK、苏-27UBK、歼-11A/B

四代+:苏-30MKK/MK2、歼-10B

四代++:苏-35SK、歼-16

第五代:歼-20

不过即便如此,从战术战法研究的角度出发,为我军确立一个真正具有科学性的战斗机划代标准,还是很有必要的。目前的“新国标”基本能满足这个要求,在四代、四代半和五代机的划代方式上也与国际接轨、能避免减少因划代方式不同造成的宣传混乱和研究失当,但仍然需要进行类似“新美标”的具体技术特征判定,这对于研究空军装备和空战战术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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