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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国战斗机接近要员专机能否将其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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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军机图

在前不久西班牙空军战斗机接近俄罗斯国防部长专机事件发生之后,有俄媒评论称俄军战斗机可以直接将其击落。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护航的战斗机开火击落试图接近防长等要员专机的别国战斗机之后,是否会引发严重后果?我们以8月13日西班牙空军F/A-18战斗机危险接近俄罗斯国防部长专机一事为例进行说明。

◎试图接近绍伊古专机的西班牙空军F/A-18战斗机挂载了4枚空空导弹

发生类似事件时,首先需要明确危险接近事件发生的空域。在国际法中,界定开火是否合法的主要判定标准是事件发生地点,比如入侵领空这类的侵犯主权的行为,主权国家有权将入侵的航空器击落并要求其担责。但如果空中摩擦发生在国际空域且涉事航空器属于国家航空器时,那相关的法律也好,规章也罢,就管不着了。

◎绍伊古专机当天的行程是俄罗斯国防部提前通报过的,西班牙公关战斗力有点弱

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中,对“国家航空器”的定义是“用于军队、海关和强力部门的航空器”,而8月13日涉事的F/A-18、苏-27和图-214均属于军用航空器,其中F/A-18属于西班牙空军,苏-27属于俄罗斯海军航空兵,而图-214则属于俄罗斯空天军,都属于军用飞机,因此无论发生什么,国际法是管不着的。在国际空域对一国军用航空器使用暴力威胁方式,那就等同于带有敌意的挑衅行为,本质上属于战争挑衅行为,被挑衅一方完全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击落挑衅的军机。换句话说,如果8月13日为绍伊古专机护航的苏-27战斗机开火将西班牙空军的F/A-18击落,也不会触犯相关的国际法,结果要么是西班牙认怂,要么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向俄罗斯宣战,显然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苏-27的出现从来没让人失望过

如果发生类似事件时要员乘坐的是民用航空器呢?民用航空器受到《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保护,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使用暴力威胁行为已经属于违反公约的行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部分国家的航空法律规章中,运送要员的专用航空器也是国家航空器而非民用航空器,享有国家航空器的特权和豁免,在国际空域对一国的国家航空器使用暴力威胁方式,本质上和在国际空域对一国军用飞机发起战争挑衅是一样的,因此护航的飞机也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将挑衅者击落。

◎当然为绍伊古护航的苏-27战斗机也不是来看戏的,谁还没两枚格斗弹了?

就近年来波罗的海中立水域上空发生的多起北约战斗机试图接近俄罗斯防长专机事件来看,北约正在不断挑战俄罗斯的底线,如果未来持续发生此类事件,俄罗斯保不准会击落挑衅的北约战斗机“杀鸡给猴看”,击落一次保证其他北约战斗机在监视时远远观望而不是凑上来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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