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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选歼-15而不是歼-10为舰载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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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国平军史

2012年9月25日,辽宁号航母正式服役;同年11月23日,歼-15飞鲨舰载战斗机就飞上了辽宁舰的甲板,并很快就形成了战斗力,中国海军终于拥有了航母、舰载机,以及以航母为核心的海上作战编队,海军实力因此而大幅度提升。

当从乌克兰购入的瓦良格号重型载机巡洋舰在大连造船厂内改装时,海军就已经着手准备航母舰载机了,当时国内可供海军选择,可改装成舰载机的,就只有两种战斗机,即歼-10和歼-11。

歼-10采用了当时西方第3代机标准的雷达、航电和机载武器设备,显然要比歼-11更适合改装成舰载战斗机。

当然,歼-10也具备与生俱来的弱点,即只是单发动机构型,倘若发生空中停车事故,其后果就不堪设想,这是问题的一方面。

另一方面,瓦良格号属于滑跃起飞航母,舰载机需要较大的推重比,很明显歼-10不如歼-11。

此外,在作战半径、滞空时间、最大载弹量等技术指标方面,歼-10战斗机也难以和歼-11战斗机相媲美。

当中航第一集团力推歼-10,海军则倾向于用歼-11时,可谓天降大礼,与中国有着良好军贸关系的乌克兰,送来了完整的苏-33战斗机中的一架T-10K-3原型机,沈飞马上着手进行了研究,并进行了逆向测绘仿制,于是,就诞生了歼-15飞鲨重型舰载战斗机。

歼-15在外形上与俄制苏-33非常相似,但却融合了歼-11B的技术,采用双发、新增鸭翼、机翼折叠,设计了增升装置、起落装置和拦阻钩等系统,具备了起飞着舰的飞行特性。

综上,倘若当时没有乌克兰送来的T-10K-3原型机这份大礼,说不定歼-10也很有可能成为中国第一代航母舰载机,但历史不能假设,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歼-15之所以能成为舰载机,既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却是历史的必然。

本文由“国平军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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