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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战争中的前装滑膛炮 之 12 磅拿破仑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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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战争事典

唯有倚仗火炮才能发动战争。

——拿破仑致贝纳多特

南北战争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结束后的首场大规模战争。那场战争给当时的军事观察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卡尔•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写道:“南北战争代表了军事史上绝无仅有的大战争。”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各种技术进步都在南北战争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发射金属定装弹的后装步枪极大地提升了步兵的火力;铁路和蒸汽轮船使交战双方实现了快速的兵力机动和集结;蒸汽铁甲战舰的出现改变了海战的战术战法;电报的运用让情报和命令的传递更加快速,极大地提升了军队对战场局势变化的响应速度。但是当时并没有多少人意识到,这场战争同时也宣告了线式战术时代的即将终结——伴随着战局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后装线膛武器投入战场,前装滑膛枪炮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因此根植于这些旧式武器、曾统治战场长达两个多世纪的线式战术自然也面临被淘汰的命运。不过,在军事技术革命浪潮的冲击之下,前装滑膛武器依然在战场上绽放了其最后的辉煌。这其中,表现最为突出也最为抢眼的,莫过于号称“战争之神”的火炮了。

简单、有效:12 磅拿破仑炮

火炮的运用贯彻了持续四年的南北战争,甚至开战的信号都是由火炮所发出的:在北卡罗来纳州,邦联军使用数门重型岸炮对联邦军控制下的萨姆特堡进行轰击,宣告了南北战争的正式爆发。在各种方面,美国内战中的前装火炮都达到了这一时代所能达到的技术顶点。

在战争中运用最多的,毫无疑问就是被联邦军俗称为“拿破仑炮”的M1857 型12 磅前装滑膛野战炮了。这里的“拿破仑”,并不是指那个著名的拿破仑一世皇帝,而是指他的侄子拿破仑三世。这种火炮实际上是同时期法国野战炮的仿制品,因此而得名。它是一种机动性强、火力凶猛,制造和使用极为简单的有效武器,名字中的“12 磅”并非是重量,而是口径单位,其实际口径为4.62 英寸(约117 毫米)。第一门M1857 型加农炮于1856 年由马萨诸塞州奇科皮的埃姆斯制造公司铸造成功,并于第二年正式获准装备炮兵部队。

M1857 拿破仑炮

一门标准的12 磅拿破仑炮炮身长度为1.68 米,重约550 千克,由青铜铸造而成。因为材质的关系,这种火炮被公认为极其坚固和耐用,甚至能承受双倍装药而不会损坏。时任军械部长的乔治•D.拉姆塞陆军准将在1864年7月的一份报告中写道:“12磅青铜炮(拿破仑炮)在战争中没有发生磨损报废或者炸膛的情况。”其耐用性可见一斑。在2.5磅(1.13公斤)标准发射装药的推动下,拿破仑炮能将标准的12磅炮用实心炮弹以5°的射角精确地投射到1600码(约1480米)外,而射角为10°时则可达到2000码(约1910米)。由于炮架结构的限制,12磅拿破仑炮的最大仰角只有12°左右,若能进一步提高炮身仰角,则其有效射程还可继续提升。1863年联邦军围攻邦联军防守密西西比河的要塞维克斯堡时,就通过垫高炮身等方法,成功使用12磅拿破仑炮对3000码(约2743米)外的目标展开了炮击。

作为一种前装滑膛炮,12磅拿破仑炮与数个世纪前的各种前装滑膛炮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却让这种火炮拥有了远超其前辈的优异性能。在当时,12磅拿破仑炮属于野战火炮中射击精度较高的一种,能够在1000码的距离上有效地执行反炮兵任务,能在1500码的距离上压制敌方步兵。拿破仑炮在内战中的精度纪录是在1862年12月13日的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中由南军的布拉克斯顿少校和阿姆里中尉创造的。当时他们对准1600码外的一个北军旗手发射球形实心弹,第一炮打倒了旗手身旁的一个士兵,第二炮直接命中旗手。总之,和拿破仑战争时期(1803—1815)的同口径野战火炮相比,12磅拿破仑炮的射击精度有了较大提升,重量也大为减轻,这些都有赖于化学、弹道学和金属冶炼加工技术的进步,使其在尺寸、火力、机动性和重量等方面达到了完美的平衡。

和同时期的大多数火炮一样,拿破仑炮可发射实心炮弹、爆破弹、霰弹和榴霰弹。

在攻击远距离目标时,要发射实心炮弹,以此来打击敌方炮兵阵地、密集部队和类似的大型目标(比方说建筑物)。实心炮弹是一个重达12磅的实心铁球,一发就足以将大群的步兵变成血肉模糊的残躯断臂。一门由训练有素的炮手操作的拿破仑炮,往往只需数发炮弹就能击退一个步兵连,同时有效摧毁对方的士气。一组训练有素的炮手能以每分钟两发炮弹的发射速度进行射击,对敌人进行持续轰击时则会下降到每分钟一发,这样炮膛可以得到充分冷却,能够发射很长时间。

如果敌人步兵蜂拥扑来,距离火炮不到400 码时,炮兵就会以每分钟四发的速度持续发射霰弹,直到其中一方转身逃跑或者毙命为止。

拿破仑炮也可以发射很多种类的爆破弹。因为其只能使用球形炮弹的缘故,这些爆破弹无一例外都只能使用时间引信引爆,因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实用性。

在整场战争中,12 磅拿破仑炮对于交战双方来说都是最重要的野战火炮,甚至可以说没有之一。举例来说,在葛底斯堡战役中,联邦军共投入了360 门火炮,邦联军则投入了272 门,这些火炮中有超过40% 是12 磅拿破仑炮。拿破仑炮最早是埃姆斯制造公司生产的,但是1861 年内战爆发之后,军队对野战火炮的需求大量增加,埃姆斯公司的产量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一部分火炮转移到了其他公司生产,包括从1836 年起就为美国军队制造火炮的塞勒斯•阿尔杰公司(南波士顿铁工厂)、波士顿的里维尔铜公司和亨利•N.胡珀公司。此外,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迈尔斯•格林伍德公司也接到了拿破仑炮的生产合同,但数量有限。根据军械部在1840 年下达的规定,这些火炮都要打上专门的标记:

“所有的火炮都要称重并带有如下的标记,即:火炮的生产序号,检查员名字的首字母,刻在炮口正面;在各自的铸造厂以一个单独的序列标上的各自的种类和口径;铸造者和铸造厂名字的首字母,刻在右炮耳的末端;在左炮耳末端刻上铸造年份;铸造厂序号刻在左轮圈末端,炮耳之上;以磅计量的火炮重量刻在炮尾底部;字母U.S. 刻在上表面,靠近炮身加强处。”

从1861 年开始,因为拿破仑炮生产合同的扩散,这一规定也有所改变。轮圈上的数字被保留下来,而字母U.S. 则改为刻在炮口正面。整个1861 年,埃姆斯公司所生产的火炮都仍在使用旧的标记系统,直到次年才开始执行新规定;阿尔杰公司在1861 年12 月改用新的标记系统,其他制造商则一开始就使用了新的系统。

博物馆里的一门拿破仑炮,耳轴上方的吊缆圈说明这是最早生产的36门拿破仑炮之一

除了标记之外,各家制造商所生产的拿破仑炮还有一些细节上的区别。最早生产的36 门拿破仑炮,耳轴上方有两个用于起吊的系缆圈,后续生产的火炮全部取消了这一部件。此外,早期拿破仑炮炮尾的上方铸造了一个托架来安放瞄准用的标尺,而这一托架在格林伍德制造的炮身上被省略掉了;炮尾底部有一个平整的底座,其作用是保证炮身能平稳地安放在调整射角的螺柱上,胡珀公司生产的炮身省略了这一组件,因此后者安装在炮架上的时候需要一定技巧。至于炮尾线条之类的细节改变就更多了。

本文摘自《战场决胜者003:线式战术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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