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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统建房申购城市名录、人员范围、程序及重点问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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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军路

前不久,军路推送了一条《全军首批申购统建安置住房人员资格预审入库工作全面启动》文章,事后很多关注我们的网友咨询,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梳理:

1、文章中提到的“比较集中的32个中高房价城市”,具体是哪些城市?

2、哪些人符合申请条件?

3、符合条件的人,如何才能申请?

对于这3个问题,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印发《关于建立军队安置住房需求数据库组织开展首批申购住房人员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透露的信息,暂定的32个中高房价城市如下图:

第二个问题,申请购买安置住房统建试点项目住房须符合在统建试点项目所在城市安置条件,本人及配偶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购房或未确定购房意向。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大致分为4类,既退休干部/士官,现役干部/士官,转业干部/士官,以及军队职工。当然,这4类人员当中,对年龄、军衔级别也有着较详细的限制明确,具体如下图:

再者,关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申请安置住房程序,按照个人填报、逐级审核、军委机关核准的程序组织,采取“线上审核”与“线下确认”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未预审入库人员不安排购买统建安置住房。

从《关于建立军队安置住房需求数据库组织开展首批申购住房人员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公布的进度来看,个人填报工作应该在7月底前完成,8至9月底开始对申购住房人员的资格预审。不过具体的时间安排,需要及时关注单位的通知动态。

关于军队统建房,除了上述比较重要的信息外,同样有些问题也得知晓及关注。

军队统建房,是适应新形势下的一次大胆的房改尝试。该项政策是从2013年6月,在北京先行试点统建。在取得一定实效后,2015年10月,军队统建住房模式正式走向京外的省市进行试点,并在不断的扩大范围,预计最终会全军推广。

统建房试点项目,通过收缴个人购房款、安排军职以上干部建房经费等渠道解决资金筹措。由于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暂时还没有出台事关个人详尽的新规,有些规定仍参照之前的经济适用房的老规定。比如住房户型面积与职级匹配的问题,目前仍按照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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